一文了解!关于张家港企业股权转让的那些税事儿~

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资讯 | 发布时间:2022-06-22

发生股权转让在公司运营中非常常见,那么非上市公司及个人发生股权转让都需要缴纳哪些税呢?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

01

公司股权转让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的规定: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所以,股权转让所得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企业所得税问题上,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送股的部分可以扣除吗?

答:按历史成本原则,不得扣除。

个人所得税

03

个人发生股权转让,是哪一方去代扣代缴个税?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04

企业为股东股权转让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申请2%手续费返还?

答:根据《中华人民张家港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张家港国主席令第九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20〕11号)第一条规定:“‘三代’范围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张家港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和第四条规定:“…… 2.‘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印花税

05

股权转让的印花税计税金额如何确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张家港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根据其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所以,应按照所立书据上的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06

个人股权转让的印花税是否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二企业普惠性税收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号)规定的减半征收优惠?

答:个人转让非上市(挂牌)公司股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征优惠政策。如个人转让上市公司(挂牌)股权,属于证券交易印花税范畴,不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二企业普惠性税收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号)规定的减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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